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水平,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成本管理,是指企业营运过程中实施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 企业应用成本管理工具方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本融合原则。成本管理工具方法实施应与企业业务优势互补和相辅相成,实现成本管理责任到人、控制到位、考核严格、目标落实。
(二)适应性原则。成本管理工具方法实施应与生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的目标要求相适应,尤其是要与企业发展战略或竞争战略相适应。企业还应根据经营特点、组织类型和成本管理要求,选择恰当的成本计算对象,确定不同的成本计算方法。
(三)成本效益原则。成本管理工具方法实施应权衡成本管理的收益,避免投入的成本大于其获得的收益。
(四)重要性原则。成本管理工具方法实施应重点管理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力求精确,从简处理那些不太重要的琐碎项目。
第四条 成本管理工具方法,主要包括标准成本法、目标成本法、变动成本法、作业成本法等。
第五条 企业应结合自身的成本管理目标和实际情况,将不同成本管理工具方法综合运用,以便更好地实现成本管理的目标。
不同成本管理工具方法在综合应用时,应以各成本管理工具方法具体目标的兼容性、资源共享性、适用对象的差异性、方法的协调性和互补性为前提,确保成本管理工具方法结合运用效益。
第二章 应用环境
第六条 企业应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选择适合的成本管理工具方法。
第七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相关原始记录,加强和完善成本数据的收集、记录、传递、汇总和整理工作,确保成本基础信息记录完整。
第八条 企业应加强存货的计量验收管理,建立存货的计量、验收、领退及清查制度。
第九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工具方法应用的相关规章制度,一般包括费用审报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责任成本制度等。
第三章 应用程序
第十条 成本管理一般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事前成本管理阶段,主要是对未来的成本水平及其发展趋势所进行的预测与规划,包括成本预测、成本决策和成本计划三个步骤;
(二)事中成本管理阶段,主要是对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进行干预与控制,即成本控制步骤;
(三)事后成本管理阶段,主要是在成本发生之后进行的核算、分析和考核,包括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三个步骤。
第十一条 成本预测是以现有条件为前提,在历史成本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利用科学的方法,对未来的成本水平及其发展趋势进行描述和判断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十二条 成本决策是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对运营过程中与成本相关问题的各个方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综合经济效益、质量、效率和规模等指标,进而确定运营过程中与成本相关的最优方案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十三条 成本计划是以运营计划和有关成本资料为基础,根据成本决策所确定的目标,通过一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方法,进行的针对计划期企业的生产耗费和成本水平具有约束力筹划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十四条 成本控制是成本管理者根据预定的目标,对成本发生和形成过程以及影响成本的各种因素条件施加主动的影响或干预,使成本按照预期方向发展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十五条 成本核算是根据成本计算对象,按照法规制度和企业管理的要求,利用会计核算体系,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对运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进行计算、归集与分配,取得不同成本计算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并将其传递给有关使用者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十六条 成本分析是在成本核算提供的实际成本及其他有关资料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方法,揭示成本变化情况,进一步查明影响成本变动的各种因素、产生的原因,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成本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 成本考核是对成本计划及其有关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和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相应奖励和惩罚,以监督和促进企业加强成本管理责任制,提高成本管理水平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