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4号—作业预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作业预算,是指基于“作业消耗资源、产出消耗作业”的原理,以作业管理为基础的预算管理方法。

第二条 本指引中作业、资源费用等有关定义参见《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4号——作业成本法》。

第三条 作业预算主要适用于具有作业类型较多且作业链较长、管理层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要求较高、生产过程多样化程度较高,以及间接或辅助资源费用所占比重较大等特点的企业。

第二章 应用环境

第四条 企业应用作业预算工具方法,应遵循《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0号——预算管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4号——作业成本法》中对应用环境的一般要求。

第五条 企业应具有满足作业管理、资源费用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能通过外部市场和企业内部可靠、完整、及时地获取作业消耗标准、资源费用标准等基础数据。

第三章 应用程序

第六条 企业应遵循《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0号——预算管理》中的应用程序,实施作业预算管理。

第七条 企业编制作业预算一般按照确定作业需求量、确定资源费用需求量、平衡资源费用需求量与供给量、审核最终预算等程序进行。

第八条 企业应根据预测期销售量和销售收入预测各相关作业中心的产出量(或服务量),进而按照作业与产出量(或服务量)之间的关系,分别按产量级作业、批别级作业、品种级作业、客户级作业、设施级作业等计算各类作业的需求量。作业类别的划分参见《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4号——作业成本法》。企业一般应先计算主要作业的需求量,再计算次要作业的需求量。

(一)产量级作业:该类作业的需求量一般与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成正比例变动,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产量级作业需求量=Σ各产品(或服务)预测的产出量(或服务量)×该产品(或服务)作业消耗率

(二)批别级作业:该类作业的需求量一般与产品(或服务)的批次数成正比例变动,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批别级作业需求量=Σ各产品(或服务)预测的批次数×该批次作业消耗率

(三)品种级作业:该类作业的需求量一般与品种类别的数量成正比例变动,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品种级作业需求量=Σ各产品(或服务)预测的品种类别数×该品种类别作业消耗率

(四)客户级作业:该类作业的需求量一般与特定类别客户的数量成正比例变动,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客户级作业需求量=Σ预测的每类特定客户数×该类客户作业消耗率

(五)设施级作业:该类作业的需求量在一定产出量(或服务量)规模范围内一般与每类设施投入量成正比例变动,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设施级作业需求量=Σ预测的每类设施能力投入量×该类设施作业消耗率

作业消耗率,是指单位产品(或服务)、批次、品种类别、客户、设施等消耗的作业数量。

第九条 企业应依据作业消耗资源的因果关系确定作业对资源费用的需求量。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资源费用需求量=Σ各类作业需求量×资源消耗率

资源消耗率,是指单位作业消耗的资源费用数量。

第十条 企业应检查资源费用需求量与供给量是否平衡,如果没有达到基本平衡,需要通过增加或减少资源费用供给量或降低资源消耗率等方式,使两者的差额处于可接受的区间内。

资源费用供给量,是指企业目前经营期间所拥有并能投入作业的资源费用数量。

第十一条 企业一般以作业中心为对象,按照作业类别编制资源费用预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资源费用预算=Σ各类资源需求量×该资源费用预算价格

资源费用的预算价格一般来源于企业建立的资源费用价格库。企业应收集、积累多个历史期间的资源费用成本价、行业标杆价、预期市场价等,建立企业的资源价格库。

第十二条 作业预算初步编制完成后,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小组一般应由企业预算管理部门、运营与生产管理部门、作业及流程管理部门、技术定额管理部门等组成。评审小组应从业绩要求、作业效率要求、资源效益要求等多个方面对作业预算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上报企业预算管理决策机构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 企业应按照作业中心和作业进度进行作业预算控制,通过把预算执行的过程控制精细化到作业管理层次,把控制重点放在作业活动驱动的资源上,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预算控制。

第十四条 企业作业预算分析主要包括资源动因分析和作业动因分析。资源动因分析主要揭示作业消耗资源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发现减少资源浪费、降低资源消耗成本的机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作业动因分析主要揭示作业的有效性和增值性,减少无效作业和不增值作业,不断地进行作业改进和流程优化,提高作业产出效果。

第四章 工具方法评价

第十五条 作业预算的主要优点:一是基于作业需求量配置资源,避免了资源配置的盲目性;二是通过总体作业优化实现最低的资源费用耗费,创造最大的产出成果;三是作业预算可以促进员工对业务和预算的支持,有利于预算的执行。

第十六条 作业预算的主要缺点:预算的建立过程复杂,需要详细地估算生产和销售对作业和资源费用的需求量,并测定作业消耗率和资源消耗率,数据收集成本较高。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3号—弹性预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弹性预算,是指企业在分析业务量与预算项目之间数量依存关系的基础上,分别确定不同业务量及其相应预算项目所消耗资源的预算编制方法。

弹性预算是相对于固定预算的一种编制方法。固定预算,是指以预算期内正常的、最可能实现的某一业务量水平为固定基础,不考虑可能发生的变动的预算编制方法。

业务量,是指企业销售量、产量、作业量等与预算项目相关的弹性变量。

第二条 弹性预算适用于企业各项预算的编制,特别是市场、产能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其预算项目与业务量之间存在明显的数量依存关系的预算项目。

第二章 应用环境

第三条 企业应用弹性预算工具方法,应遵循《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0号——预算管理》中对应用环境的一般要求。

第四条 企业应用弹性预算工具方法,应合理识别与预算项目相关的业务量,长期跟踪、完整记录预算项目与业务量的变化情况,并对二者的数量依存关系进行深入分析。

第五条 企业应用弹性预算工具方法,应成立由财务、战略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的跨部门团队。

第六条 企业应合理预测预算期的可能业务量,借助信息系统或其他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匹配和及时修订弹性定额。

第三章 应用程序

第七条 企业应用弹性预算工具方法,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确定弹性预算适用项目,识别相关的业务量并预测业务量在预算期内可能存在的不同水平和弹性幅度;分析预算项目与业务量之间的数量依存关系,确定弹性定额;构建弹性预算模型,形成预算方案;审定预算方案。

第八条 企业选择的弹性预算适用项目一般应与业务量有明显数量依存关系,且企业能有效分析该数量依存关系,并积累了一定的分析数据。

企业在选择成本费用类弹性预算适用项目时,还要考虑该预算项目是否具备较好的成本性态分析基础。

第九条 企业应分析、确定与预算项目变动直接相关的业务量指标,确定其计量标准和方法,作为预算编制的起点。

第十条 企业应深入分析市场需求、价格走势、企业产能等内外因素的变化,预测预算期可能的不同业务量水平,编制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等各项业务计划。

第十一条 企业应逐项分析、认定预算项目和业务量之间的数量依存关系、依存关系的合理范围及变化趋势,确定弹性定额。

确定弹性定额后,企业应不断强化弹性差异分析,修正和完善预算项目和业务量之间的数量依存关系;并根据企业管理需要增补新的弹性预算定额,形成企业弹性定额库。

第十二条 企业通常采用公式法或列表法构建具体的弹性预算模型,形成基于不同业务量的多套预算方案。

公式法下弹性预算的基本公式为:

预算总额=固定基数+Σ(与业务量相关的弹性定额×预计业务量)。

应用公式法编制预算时,相关弹性定额可能仅适用于一定业务量范围内。当业务量变动超出该适用范围时,应及时修正、更新弹性定额,或改为列表法编制。

列表法,是指企业通过列表的方式,在业务量范围内依据已划分出的若干个不同等级,分别计算并列示该预算项目与业务量相关的不同可能预算方案的方法。

第十三条 企业预算管理责任部门应审核、评价和修正各预算方案,根据预算期最可能实现的业务量水平确定预算控制标准,并上报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审议后报董事会等机构审批。

第四章 工具方法评价

第十四条 弹性预算的主要优点:考虑了预算期可能的不同业务量水平,更贴近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情况。

第十五条 弹性预算的主要缺点:一是编制工作量大;二是市场及其变动趋势预测的准确性、预算项目与业务量之间依存关系的判断水平等会对弹性预算的合理性造成较大影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2号——零基预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零基预算,是指企业不以历史期经济活动及其预算为基础,以零为起点,从实际需要出发分析预算期经济活动的合理性,经综合平衡,形成预算的预算编制方法。

零基预算是相对于增量预算的一种预算编制方法。增量预算,是指以历史期实际经济活动及其预算为基础,结合预算期经济活动及相关影响因素的变动情况,通过调整历史期经济活动项目及金额形成预算的预算编制方法。

第二条 零基预算适用于企业各项预算的编制,特别是不经常发生的预算项目或预算编制基础变化较大的预算项目。

第二章 应用环境

第三条 企业应用零基预算工具方法,应遵循《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0号——预算管理》中对应用环境的一般要求。

第四条 企业应结合预算项目实际情况、预算管理要求和应用成本选择使用零基预算工具方法。

第五条 企业应用零基预算工具方法,应明确预算管理责任部门和预算编制责任部门。预算管理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确定和维护各预算项目的编制标准,组织各具体预算项目的编制;预算编制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计划和预算的编制。

第三章 应用程序

第六条 企业应用零基预算工具方法编制预算,一般按照明确预算编制标准、制定业务计划、编制预算草案、审定预算方案等程序进行。

第七条 企业应搜集和分析对标单位、行业等外部信息,结合内部管理需要形成企业各预算项目的编制标准,并在预算管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分析评价、修订完善预算编制标准。

第八条 预算编制责任部门应依据企业战略、年度经营目标和内外环境变化等安排预算期经济活动,在分析预算期各项经济活动合理性的基础上制定详细、具体的业务计划,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

第九条 预算编制责任部门应以相关业务计划为基础,根据预算编制标准编制本部门相关预算项目,并报预算管理责任部门审核。

第十条 预算管理责任部门应在审核相关业务计划合理性的基础上,逐项评价各预算项目的目标、作用、标准和金额等,按战略相关性、资源限额和效益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和平衡,汇总形成企业预算草案,上报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审议后报董事会等机构审批。

第四章 工具方法评价

第十一条 零基预算的主要优点:一是以零为起点编制预算,不受历史期经济活动中的不合理因素影响,能够灵活应对内外环境的变化,预算编制更贴近预算期企业经济活动需要;二是有助于增加预算编制透明度,有利于进行预算控制。

第十二条 零基预算的主要缺点:一是预算编制工作量较大、成本较高;二是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受企业管理水平和相关数据标准准确性影响较大。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1号——滚动预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滚动预算,是指企业根据上一期预算执行情况和新的预测结果,按既定的预算编制周期和滚动频率,对原有的预算方案进行调整和补充,逐期滚动,持续推进的预算编制方法。

  预算编制周期,是指每次预算编制所涵盖的时间跨度。滚动频率,是指调整和补充预算的时间间隔,一般可以为月度、季度、年度等。

  第二条 滚动预算一般由中期滚动预算和短期滚动预算组成。中期滚动预算的预算编制周期通常为 3 年或 5 年,以年度作为预算滚动频率。短期滚动预算通常以 1 年为预算编制周期,以月度、季度作为预算滚动频率。

  第三条 滚动预算适用于各类企业。

  第二章 应用环境

  第四条 企业应用滚动预算,应遵循《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0号——预算管理》中对应用环境的一般要求。

  第五条 企业应用滚动预算,应具备丰富的预算管理经验和能力。

  第六条 企业应建立先进科学的信息系统,及时获取充足可靠的外部市场数据和企业内部数据,以满足预算滚动编制的需要。

  第七条 企业应重视和加强预算编制基础数据,统一数据标准,包括标准成本、会计核算、市场信息等,确保预算编制以可靠、翔实、完整的基础数据为依据。

  第三章 应用程序

  第八条 企业应遵循《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 200 号——预算管理》中列示的应用程序实施滚动预算管理。

  第九条 企业应研究外部环境变化,分析行业特质、战略规划和业务性质对前瞻性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基础和信息化水平,并在此基础上确定预算编制的周期和预算滚动的频率。

  第十条 企业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结合业务性质和管理要求,确定滚动预算编制的内容。

  企业通常可以选择仅编制业务滚动预算,对于管理基础好、信息化程度高的企业,还可选择编制资本滚动预算和财务滚动预算。

  第十一条 企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为依据,并根据上一期预算执行情况和新的预测信息,经综合平衡和结构优化,作为下一期滚动预算的编制基础。

  第十二条 企业应以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为基础,研究滚动预算所涉及的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重要事项,测算并提出预算方案。

  第十三条 企业实行中期滚动预算的,应在中期预算方案的框架内滚动编制年度预算。第一年的预算约束对应年度的预算,后续期间的预算指引后续对应年度的预算。

  第十四条 短期滚动预算服务于年度预算目标的实施。企业实行短期滚动预算的,应以年度预算为基础,分解编制短期滚动预算。

  第十五条 企业应分析影响预算目标的各种动因之间的关系,建立预算模型,生成预算编制方案。

  第十六条 企业应对比分析上一期的预算信息和预算执行情况,结合新的内外部环境预测信息,对下一期预算进行调整和修正,持续进行预算的滚动编制。

  第十七条 企业可借助数据仓库等信息技术的支撑,实现预算编制方案的快速生成,减少预算滚动编制的工作量。

  第十八条 企业应根据预算滚动编制结果,调整资源配置和管理要求。

  第四章 应用评价

  第十九条 企业通过持续滚动预算编制、逐期滚动管理,可以实现动态反映市场,建立跨期综合平衡,强化预算的决策与控制职能。

  第二十条 企业应用滚动预算方法时,预算滚动的频率越高,对预算沟通的要求越高、预算编制的工作量越大;过高的滚动频率容易增加管理层的不稳定感,导致预算执行者无所适从。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0号——预算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加强预算管理,发挥预算在规划、决策、控制、评价活动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预算管理,是指企业围绕预算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 预算管理旨在落实战略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营运绩效,强化风险控制,推动企业战略规划实现。

  第四条 企业实施预算管理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预算管理应围绕企业的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有序开展,引导各预算责任主体聚焦战略、专注执行、达成绩效。

  (二)过程控制原则。预算管理应建立在企业相关定额、标准基础之上,通过差异分析,监控预算目标的实现进度,提高预算管理的过程管控能力。

  (三)融合业务原则。预算管理应嵌入企业业务管理的各个领域、层次、环节,促进各预算责任主体围绕预算目标开展沟通与协调,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平衡管理原则。预算管理应平衡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收入与支出、结果与动因等关系,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预算管理领域应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一般包括滚动预算、零基预算、弹性预算、作业预算、全面预算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自身战略规划、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结合不同工具方法的特征及适用范围,单独选择使用一种适合的预算管理工具方法,也可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工具方法综合运用。

  第六条 企业应整合预算与战略管理领域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强化预算对战略规划的决策支持;整合预算与成本管理领域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强化预算对战略实施的监督机制;整合预算与绩效管理领域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强化预算对战略目标的标杆引导。

  第七条 企业预算管理工具方法的应用程序,一般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考核等。

  第二章 应用环境

  第八条 企业实施预算管理的基础环境包括战略规划、业务计划、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相关外部环境等。

  第九条 企业应分析外部环境的机会与挑战、内部条件的优势与劣势,形成战略规划,确立预算管理的方向、重点和目标。

  第十条 企业应将战略规划具体化、数量化作为业务计划和预算目标,推动预算管理流程,促进战略规划落地。

  第十一条 预算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应与企业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相协调,保障预算管理各环节职能衔接,流程顺畅。

  第十二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定额与标准制度、授权与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绩效奖励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夯实预算管理的制度基础。

  第十三条 企业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预算管理流程,提高预算管理效率。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根据战略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通过预算编制予以具体化和数量化。

  第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的工作制度,明确编制依据、编制内容、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内容全面、程序规范、方法科学。

  第十六条 企业一般按照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方式,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流程编制预算。预算编制流程与编制方法的选择应支持和强化企业的管理模式。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 预算编制完成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规定报经企业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审议批准,以文件形式下达执行。预算执行一般可以分为预算控制、预算调整等程序。

  第十八条 预算控制是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全过程控制。

  第十九条 预算的事前控制,是指通过规范的预算编制流程,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可实现的预算控制目标。

  第二十条 预算的事中控制,是指对费用、采购和资本性支出等涉及现金支出的事项,按照预算额度和企业内部相关流程进行逐级审批并执行。

  第二十一条 预算的事后控制,是指对销售、回款、存货等不涉及现金支出的预算,以预算分析报告的方式进行监控。

  第二十二条 预算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是相对的。较高层次或上一环节某些事项的事后控制,往往是下一层次、下一环节某些事项的事前或事中控制。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授权控制制度,明确预算审批权限和要求、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报告等内容,强化预算责任,严格预算控制。

  第二十四条 预算审批包括预算内审批、预算外审批、超预算审批等。预算内审批事项,应简化流程,提高效率;预算外审批事项,应严格控制,防范风险;超预算审批事项,应执行额外的审批流程。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十六条 预算调整,是指在预算执行时,由各预算责任主体根据经营管理要求、环境或政策变化,提出预算目标调整申请,经审批后,对预算进行修订的过程。

  第二十七条 企业经批准下达的预算应保持稳定,由于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发生重大差异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明确预算调整的条件、主体、权限和程序等事宜。

  第五章 预算考核

  第二十八条 预算考核侧重对财务指标和定量指标的考核,是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预算考核制度,对各预算责任主体进行预算考核,并将预算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

  第三十条 预算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的界定应坚持上级考核下级、逐级考核、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相互分离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预算考核的内容一般包括预算执行结果、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的规范性等。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预算考核。

  (一)预算考核的标准、程序、结果和奖惩办法应及时公开。

  (二)预算考核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奖惩措施应公平合理,并得到及时落实。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